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被稱為環保“三大戰役”。由于土壤污染的“隱蔽性、滯后性、累積性”等特點,結合我國環保、經濟的總體實際情況,在環保“三大戰役”中,土壤污染防治將是難度最大的“攻堅戰”,也是耗時最長的“持久戰”。然而,我國土壤修復行業尚處于起步階段,面臨很多問題。
我國
土壤修復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
1.土壤污染詳細情況有待進一步摸清
目前,雖然《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已經發布,明確了全國土壤的基本污染情況,但是由于全國普查點位密度小,無法進行污染詳查,土壤污染詳細情況仍需進一步摸清,建議相關部門盡快開展全國土壤污染詳細調查工作,了解我國土壤污染變化趨勢、污染類型、污染程度和區域分布,包括典型地塊及其周邊土壤污染情況,并建立全國土壤樣品庫和調查數據庫。
2.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規、標準亟待完善
目前,我國缺少關于土壤污染和防治的專門法律法規。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只提出了原則性規定,包括防治土壤污染、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水土保持、合理使用化肥、農藥等。雖然《土壤環境保護法》草案已經初步形成,與土壤污染防治關系較為密切,但其出臺尚待時日。因此,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加快推進土壤環境保護立法進程仍是當務之急。
3.土壤污染防治與修復技術研發基礎薄弱
土壤污染修復技術涉及多個學科領域,技術復雜,門類眾多。相較國外發達國家,我國土壤修復起步較晚,研究基礎薄弱,真正經濟可行的技術路線較少。同時,我國污染土壤修復技術種類較少,修復技術缺乏針對性、適用性和整體性,且大多停留在實驗研究階段,工程應用較少。現階段應用比較廣的土壤修復技術有土壤淋洗為代表的物理修復方法,化學固定法,微生物修復法等。
4.土壤污染修復設備化、規模化、產業化研究滯后
我國在污染土壤及場地修復技術研發方面比發達國家落后近20年,在修復技術、裝備及規模化應用上存在較大差距,關鍵修復裝備嚴重不足,很多關鍵設備和修復藥劑依賴進口,制約了修復技術的規模化應用和產業化發展。例如,
土壤熱脫附設備、土壤淋洗修復裝備。具體來講,快速檢測方面,污染現場的便攜式快速檢測儀器主要依賴進口,而國產儀器的精度、適用性及可靠性有待提高;在關鍵裝備方面,支持快速修復的自主研發設備才剛剛開始;在工程應用方面,也缺乏規模化應用及產業化運作的技術支撐。在土壤修復設備方面的研發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5.土壤污染防治與修復資金籌集困難
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籌集困難。由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因此土壤污染的法律責任主體、污染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等問題缺乏明確的界定,而土壤修復資金需求量大,防治資金短缺是土壤污染防治中的難點。目前少數比較成熟的商業化項目,主要依托于房地產,由房地產開發商出資,最終由購房者買單。其次,大面積的農田土壤污染修復費用極大,但目前缺乏責任人,故目前農田污染的修復費用大部分由政府承擔。
6.土壤污染治理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
當前,
土壤污染治理的行政管理體制機制尚不完善,體制功能的發揮受到嚴重限制。土壤環境管理涉及部門眾多,監管職權分散,國土、環保、農業等部門間的協調聯動缺乏制度保障和約束機制。監督機制缺失,對污染者懲治手段乏力。因此,需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改革與創新土壤污染治理管理體制機制,明確環保、國土、工信、住建、農業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協同行政管理機制。